商務部-家政服務過程不簽合同最高罰3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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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國家商務部發布的《家庭服務業管理暫行辦法》正式實施,明確規定:家庭服務機構或家庭服務員應當與消費者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,家庭服務機構未按要求訂立合同的,由商務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可處3萬元以下罰款。那么,廈門的家政市場對此規定怎么看呢? “正規的家政公司都會與雇主簽訂服務合同,特別是那些長年需要服務的客戶。新規制定的處罰措施,將幫助廈門家政市場淘汰一部分非正規公司。”廈門好邦伲家政公司負責人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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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:2014-02-12 15:33:3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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